释“离”、“离离”、“离骚”
释“离”、“离离”、“离骚”
牛龙菲
一、释“离”
“离”即繁体之“离”,从“佳”,从“离”。“佳”者,“鸟”之象也,是为“离”之声符。“离”原是鸟名,即今所谓“黄鹂”。
“离者,丽也”(《易·离》)。明人杨慎《丹铅杂录》进一步地解说道:“丽之为训,连也,又双也。”在先秦、两汉,以至隋唐文献中,“离”字与“丽”通假,每每有“连相比并”或者与“连相比并”相关的意思。
“丽”有“连相比并”之意,是来源于上古时代的农耕生活。《周礼》中见有“丽马”一语。《注》云:“丽,耦也。两相坿,则为丽。”徐中舒先生《耒耜考》说:“(商代甲骨文中的‘丽’字)象两耒并耕形,古者耦耕,故丽有耦意。”所以,与“丽”通假的“离”字,也有“并耦”之意。《礼记》所谓“离坐离立”,正是“丽坐丽立”–相并而坐,相并而立–之意。“骈俪”、“伉俪”之“俪”,也是“相并连耦”之意。
正因“离”字有“连相比并”之意,故《尔雅·释诂》以此“离”字,释训古之“覭、髳、茀”诸字。《尔雅·释诂》和郭璞《注》说:“覭、髳、茀,离也。谓草木之丛茸翳荟也。茀离,即弥离。弥离,犹蒙茏耳”(1)。
上述“连相比并”之意,是“离”字之一意。除此之外,“离”字尚有“析分为二”之意。
《尔雅·释言》说:“斯,誃,离也。”此所谓“离”,又作“洒”。《汉书·司马相如传》引相如《难蜀父老》文有“洒沈澹灾”之语。颜师古《注》云:“洒,分也。”《汉书·沟洫志》有“禹逎酾二渠以引其河”之语。《注》引孟康言亦云:“酾,分也。”杨树达先生在其《积微居小学金石论丛》一书中说:“按此‘酾’字,《史记·河渠书》作‘厮’。《索隐》云:‘厮,《汉书》作洒,《史记》旧本亦作洒。’……据此则《史记》之‘厮’,《汉书》之‘酾’,旧皆作‘洒’。此‘洒’字训为‘分决’之证也。”“然《尔雅》、《史》、《汉》之‘洒’、‘酾’,盖声近假为‘斯’。《说文》十四篇上‘斤’部云:‘斯,析也,从斤,其声。’引《诗》曰:‘斧以斯之。’洒斯声近,故假洒为斯。”此“分决为二”的“斯”字,今作“撕”。与“斯”通假的“离”、“丽”二字,其意确有此一端。
如此,则“离”字既有“连相比并”之意,又有“析分为二”之意。或如宗白华先生所说:“离,既有相遭遇的意思,又有相脱离的意思”(2)。此所谓“反训”,是古文中常有的事情。
在此对立的二意之中,“析分为二”之一意,又有“二物析分,仍相近依”的引伸之意。朱熹《楚辞集注》注《离骚》“余既不难夫离别兮”一语时引《广韵》之言说:“近曰‘离’,远曰‘别’。”可见今日“生离死别”的“离”、“别”二字,其各自形容之“二物析分”的态势是有所区别的。“离”,是“二物析分,仍相近依”之态;“别”,是“二物析分,实已远隔”之态。因此,“生离”与“死别”,有着微妙而准确的程度差别。此所谓“离”之“二物析分,仍相近依”一意,又有《公羊传·恒公五年》“离不言会”,《谷梁传·定公十年》“离会不致”二语为证。《谷梁传》之《注》云:“二国会曰离。各是其所是,非其所非。然则所是之是未必是,所非之非未必非。未必非者,不能非人之真非;未必是者,不能是人之真是。是非纷错,则未有是。是非不同,故曰离。”所谓“离不言会”、“离会不致”者,正是取“二物析分,仍相近依”之意加以引申,以言传“二国虽化,其心实异”的情势。
也正是就此意义而言,《公孙龙子·坚白论》云:“见与不见离。见、不见离,一二不相盈,故离。离也者,藏也。”此所谓“离”、“藏”,正是“所见”、“所不见”既有分别又有联系的某种关系状态。同样,也正是就此意义而言顾炎武《哭杨主事》诗说:“鱼丽笠泽兵,乌合松陵将”(3)。其中“鱼丽”即“鱼离”,它和“乌合”一样,都是对散沙一般一轰而起但并无严密组织钢铁纪律之反清明末遗民队伍的形容。如此看来,“离”字之古意,比之今日单纯的“分开”之意,实在是丰富得良多。